1990.08—1993.01,菏泽团地委副书记;
1993.01—1995.01,巨野县副县长;
1995.01—1997.02,中共定陶县委副书记;
1997.02—1997.12,中共定陶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7.12—1998.03,中共定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8.03—2000.12,中共定陶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0.12—2001.01,中共定陶县委书记;
2001.01—2003.01,中共定陶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01—2003.04,中共定陶县委书记;
2003.04—2005.12,中共定陶县委书记兼县委党校校长;
2005.12—2010.12,菏泽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12—2012.02,中共菏泽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2.02—,中共菏泽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
九届省人大代表,省八次党代会代表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监察、法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统计、粮食、物价、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金融、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孙爱军市长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投资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协助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菏泽监管分局、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驻菏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菏泽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