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周渭(922~999),字得臣,北宋官员。恭城县路口(炉口村)人,原籍连州。生于残唐五代(公元922年),卒于北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幼孤,养于诸父,力学,工为诗。他因上书朝廷陈述时务,被宋太宗重视,被诏应试,赐同进士出身,授白马主簿,历任右赞大夫、永清知县、直隶州知府、广南诸转运副使等职,官至监察侍御史。
周渭为官廉正,执法严明。五代时,连州隶长沙马氏与南汉相持。渭为广人俘获,委质南汉,妻子莫筌流离昭州(桂林市),遂为恭城人。建隆初年(960~963),因上书陈述时务,被召应试,赐同进士出身,授白马主簿。后又徙右赞善大夫、永济(今山东冠县)知县、兴州(今陕西略阳)通判、棣州(今山东惠民)知州。太平兴国二年(977),升任广南诸州转运副使。在岭南任职6年,曾奏请减免税役,重定田赋,兴办学校,妥处与交趾(今越南)的冲突,加授监察御史。后历任扬州知州、殿中侍御史,两浙东西路转运使,监铁判官,侍御史,亳州(今安徽亳州市)和宋州(今河南商丘)知州加职方员外郎,益州(今四川成都)转运使等职。后因侄儿违诏买马受牵连,被黜为彰信军节度副使。咸平二年(999),召还起用,病卒于诏书到达之前。因为他一生廉洁奉公,颇有政绩,死后被朝廷敕封为“忠祜惠烈王”,家乡百姓感戴他的恩德,就捐款为他建了庙和立了塑像,永远纪念他。周渭执法如山、公正严明的贤臣,他的官声政绩连包拯也非常推崇并引为楷模。
周渭其人
周渭到任后立刻整顿吏治,凡是搜刮民脂民膏者,尽数抓捕,就连刘思遇的亲信也不放过。有人提醒周渭要先把这些人送大名府才定罪,要不太师爷怪罪下来难以担当。周渭深知道这些贪官污吏与大名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送上去肯定会受到保护,岂不是放虎归山?于是,周渭一点也不理睬这些“好意”的提醒,把抓到的贪官污吏、土匪山贼一律就地正法,然后上报。对县内发生重大案件,他总是直接审理,从来不跟符彦卿商量。符彦卿虽然不满,也没办法。周渭此举,威震大名府,贪赃枉法之风才有所收敛。乾德中(公元962-965年),周渭升为兴州通判。辖区内驻扎着许多守军。带兵的监军骄狂凶狠,放纵部下残暴百姓,当地居民深受其害,苦不堪言。周渭到任后,立即向军队晓之以理,并把带头滋事扰民的几个军官正法。全军即刻慑服,无不受命。宋太祖对周渭此举大加赞赏,下诏书对他进行嘉奖,并让他监管驻地军队。周渭在兴州以生活简朴、执法严谨著称,人民深受其惠,后来当他调到棣州时,官民全都拦着道路哭泣,想留住这位清正廉洁的父母官。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宋统一了岭南,设广南东、西两路(辖今广东、广西境),周渭为广南路诸州的转运副使。朝廷要平定交趾,可是由于带兵的主将治军不严,玩忽职守,所以久不建功。有一次有几个败兵入城抢夺民财,被周渭抓获,立即斩首于市,军纪立即严整起来。周渭于是致书交趾,说明朝廷的威信,晓之利害:如不臣服,将再举重兵。交趾首领黎桓在周渭恩威并施之下,终于遣使入贡,臣服北宋。
周渭后来升为殿中侍御史,调任两浙东、西路转运使,入为盐铁判官等职,皇上还赐与紫金袍,其官声职位一点也不比包拯低。就是这样一位贤良之臣,后来却因受牵连而被贬为彰信军节度副使。咸平二年(公元999年),新即位的宋真宗早听说了周渭执法如山的威名,将他召回,准备重用。但朝廷诏至当日,他却溘然长逝了。周渭为官清廉,以至于“上闵其贫不克葬,购钱十万,以其子建中为乘氏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