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长春,男,苗族,1963年4月生,贵州松桃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常委、委员。
个人履历.1979.09——1983.09,西南民族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3.09——1986.10,贵州省铜仁民族师范学校教师;
1986.10——1991.08,贵州省铜仁地区教委办公室秘书;
1991.08——1993.10,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副科级纪检员;
1993.10——1996.03,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审理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6.03——1996.07,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办公室主任(1995.03—1996.06在贵州省铜仁地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07——1998.07,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8.07——2001.09,贵州省石阡县委副书记;
2001.09——2004.08,贵州省沿河县委书记(其间:2003.09—2004.01在中央党校第七期“县市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2004.08——2004.11,贵州省松桃县委书记;
2004.11——2007.06,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松桃县委书记(2004.03—2006.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6——2007.12,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副专员,松桃县委书记;
2007.12——2008.07,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副专员;
2008.07——2011.02,贵州省黔南州委常委,瓮安县委书记(2008.04—2008.09挂职任国家水利部农水司副司长);
2011.02——2011.03,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
2011.03——,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副州长、代州长、党组书记。
2011.3.31---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党组书记
2011年3月31日,在黔西南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龙长春当选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长。 2011年12月30日下午,中共黔西南州第六届委员会在兴义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龙长春当选为中共黔西南州第六届委员会副书记。
2012年2月14日当选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
2013年3月,任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书记。
职责分工.在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负责农业农村、移民、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负责消防、道路交通、煤矿、农用船舶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分管地区公安局、司法局、农办、扶贫办、农业局、移民办、畜牧水产局、林业局、乡企局(煤炭局)、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联系地区中级法院、检察分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国安处、铜仁监狱、大硐喇监狱、黔东戒毒所、气象局、水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