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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包晓琳

时间:2021-1-31 来源:家谱馆包姓展区

包晓琳,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郭敬明旗下)签约作者。第二届『THE NEXT·文学之新』全国冠军。


个人简介

作品风格大气成熟,感情充沛,充满异域风情,从“文学之新”新人选拔大赛开始,包晓琳就以她无限的潜力,和永不出错的创作稳定性,被郭敬明赞誉为“十项全能的作者”,作品获得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评委青睐。代表作:《孤狼》《作女》《最后的微笑》《阴阳》。


作者资料

包晓琳,现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生日:9月13日

星座:处女座

毕业院校:内蒙古大学。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粉丝昵称:小笼包

爱好:美食、电影、音乐。

喜爱作家:严歌苓、东野圭吾、村上春树、Dennis Lehane

喜爱的音乐风格:New Age Music

自我介绍:我不想说自己曾经有过多么伟大的梦想,只是在某一天,我身为一个心怀不甘的平凡人偷偷地在心里对未来做过一个期许,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能真正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更没有多少人能遇见通往它的那条路,我只是一直没有放弃罢了。

参赛宣言:修辞立其诚。


作品信息

短篇作品

《还剩下些什么》发表于2010年4月《最小说》

《孤狼》发表于2010年9月《最小说》(第二届文学之新大赛海选入选作品)

《赤子之心》《我来自人海》发表于2010年11月《最小说》(第二届文学之新大赛晋级作品)

《懂你》发表于2010年11月《最小说》摄影别册ZUI Silence

《我想告诉你,我前往了》发表于2010年12月《最小说》(第二届文学之新大赛入选作品)

《太平》发表于2011年1、2月份合刊《最小说》并获得银赏

《作女》发表于2011年1、2月份合刊《最小说》(第二届文学之新大赛五进一分组赛直接晋级作品)

《那支旧钢笔》发表于2011年4月《最小说》

《展信好》上篇 发表于2011年6月《最小说》(第二届文学之新大赛七进四晋级作品)

《展信好》下篇 发表于2011年7月《最小说》(第二届文学之新大赛七进四晋级作品)

《玉碎》发表于2011年8月《最小说》别册《最幻想》

《金玫瑰洞》发表于2011年9月《最小说》专栏“剑与水晶鞋”

《最后的微笑》发表于2011年9月《最小说》(第二届文学之新大赛总决赛晋级作品)

《阿福》发表于2011年12月《最小说》摄影别册ZUI Silence

《一整片蓝天》发表于2012年9月《最小说》专栏“城·色”

《失败的成人礼》发表于2012年9月《最小说》摄影别册ZUI Silence

《闪闪的星星》发表于2013年5月《最小说》

《世界上最复杂的状况》发表于2013年7月《最小说》千元大奖

长篇作品

《阴阳》于2011年12月~2012年8月《最小说》杂志连载 ;2012年10月推出单行本

《红豚》于2013年8月推出单行本

已出版书目

2012年8月《下一站·吉隆坡》

2012年10月 特殊案件调查科Ⅰ《阴阳》

2013年8月 特殊案件调查科 Ⅱ《红豚》


长篇小说

由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办的第二届『THE NEXT·文学之新』全国冠军——包晓琳所著长篇悬疑推理小说特殊案件调查科Ⅰ《阴阳》,于2011年12月在《最小说》(郭敬明旗下畅销杂志)开始连载,至2012年8月结束。2012年10月推出单行本,郭敬明、笛安、落落联合推荐。

内容简介

主人公乔唯到康复中心去接双胞胎弟弟乔奕,兄弟俩一起回到了家里的老宅居住,打算开始新的生活,却意外地发现庭院里藏有一具掩埋了十年的尸体。作为专门侦破“特殊案件”的刑警司徒南和蓝鸽接手了这桩无人看好的案子,在调查中,女刑警蓝鸽惊讶地发现这对双胞胎竟和多年前受到热议的一个基因优化计划有关,是两个不折不扣的“完美人”。但如今,弟弟成了孤僻自闭的“雨人”,而哥哥却被卷入了这桩谋杀案,到底完美人的人生遭遇了何等的不完美?


作品节选

《孤狼》节选

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孤狼。

【舅、哥、朝鲁】

我出生的地方四季分明得有点过分。夏天风和日丽、绿草依依,冬天暴雪狂风、一片荒芜,春天和秋天短暂得可怜,几乎等不及我描述它们的特征,就一闪而过,像是夏天和冬天商量好了排挤它们似的。

其实这里的冬天跟夏天比起来还要更漫长一些,冬天的长度和气候的恶劣程度仿佛成了我们这个地方的标志,任谁提起,都会说那个地方除了夏天以外,根本不适合人类生存。风沙大也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征,当沙尘暴来袭的时候,家家户户门窗紧闭,即使是这样,次日,屋子里还会荡一层薄薄的尘土,严重时甚至还能闻到一股土的腥味,有人说,“这里很少刮风,一年只刮两次,一次刮半年”。当然这是一种戏谑的说法,可从这种玩笑中我却听出了一丝悲凉。

我就出生在这个小城荒芜的冬天,那年冬天出奇的冷,还下了罕见的大雪,寒风像尖刀一样销蚀着人们身上仅存的那点暖意,小孩子都躲在家里,只有大人才会在全副武装之后外出做工。小城的周围围绕着广袤的草原,那一年,漫天的风雪蒙住了牛羊的双眼,有好多牧户出门去寻找那些走失了的家畜,却因为暴风雪迷失了方向冻死在路上,据说他们死去的时候,身上一丝不挂,衣服脱在很远的地方,身体红得发紫。听老人们说,这些人在极度寒冷的时候就会奔跑起来,一直跑到感觉周身滚烫,就开始脱去身上的衣衫,一边脱一边跑,直到累得失去力气睡倒在荒野里,然后就被妖怪一样的白色风雪卷走了灵魂,只剩下成为空壳的身躯。我知道那种风,大人们都叫它“白毛风”,肆虐的大风卷着苍白的飞雪如同老天爷挥舞着凌厉的尖刀,注定所有的生灵都要被他斩成碎片。

《太平》节选

十二年前的平安镇上,街道两旁刚刚装上两排崭新的公用电话,鹅黄的漆色在太阳底下越发显得金光流溢,时髦男女捻起一片薄薄的卡片,被那黄色机器衔在口中,便说起了你侬我侬的情话来了。女子说至动情处便旁若无人地在黄色机器旁边忸怩起来,不免让人看了发笑。

那时,我父亲工作的医院刚刚建了新的家属楼,姥姥跟着我们一家迁至新居,有点迷信的姥姥站在阳台上冲着我的父亲挑剔地说道,“你这是选的什么破房子,不吉利!你们看看,正对着太平房的呦!”

十五岁的我倚在窗边向对面那一栋白色的正方形建筑望去,这才知道,原来这样一栋雪白的如同方糖一样的房子里却冻着那些僵硬、恐怖的尸体,心里不禁打了个寒颤,拽着妈妈的手说:“会不会闹鬼的?”

妈妈听了姥姥的话本就有些不快,甩掉我的手小声地嗔怪道:“小小年纪,不要学得跟你姥姥一样迷信。”我才赶忙收了声。

搬进新家之后,父亲就把连着阳台那个采光很好的房间做了家里的书房,也是因为姥姥死活都不让那个房间住人,所以我每天就在那个房间里读书、做功课,也是自那时起,我认识了他们,两个让我每每回忆起来,就会嘴角微微上扬的小疯子,但我每次都是在回忆完那些关于他们的趣事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了深深地怅惘之中。

起初,我就是在那座像方糖一样的建筑门前看到他们的。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只是发现有两个蓬头垢面的年轻人没事就坐在那座房子前面带有坡度的平台上聊天,因为离得远我完全听不到他们在讲什么,反正一定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要不然那两个人就不会笑得那么开心,那么肆无忌惮。

太阳照射出的光线在他们枯黄的头发上打了一层薄薄的柔光,看起来茸茸的,像两个随时都会蹦出鲜活生命的小鸟窝,在他们身后的白色方糖也被暖暖的阳光融化了,如同一块冒着热气的奶酪。

《赤子之心》节选

他如今的智商就像个六七岁的孩子,时常还会和邻居家的小孩在院子里手舞足蹈的,只有在偶尔发脾气的时候从能从他的身上看到一点儿他年轻时候的影子。他发脾气的时候会因为吵吵着吃饭对老伴和长媳破口大骂,但善良的长媳却把这归结于公公的病而一一忍耐了。其实她才是那个最不该隐忍的人,从嫁到韩家至今她从未得到过一丝公婆的疼爱,但她却出于孝道把原本陌生的公婆当做亲生父母一般对待。

在韩老爹过世前一年的那个中秋,弟弟和妹妹从老家赶到北城与他们团圆,长媳低着头默默地在厨房里张罗着弟妹的饭菜,客厅里热热闹闹的,韩老爹因为穿上女儿给他买的新衣而显得精神矍铄起来,脸上散发着久违的光彩,而实际上这个时候,他的身体就已经开始衰弱了。

长子常常在夜里对妻子诉说着他对父亲身体的担心,说着说着话题就不由自主地又落到了他儿时的事情上了,想到儿时父亲对待自己态度的淡漠,这个五十出头的男子还是会忍不住在妻子面前泣不成声,而贤淑的妻子总会安慰他说:“谁家还没有本难念的经呢。好在爸虽说得了这么个病,但脾气却比以前好了许多,也不像过去那么难相处了,凡事都要往好的方面去看哪。”

《作女》节选

王新民下班回来,刚走进大院,就听见两个女人一个小孩又哭又叫,乱作一团,他头嗡的一下就炸开了。再一看他家那栋楼的人全都趴在窗户上看热闹,他大姐哭,孩子也哭,整个大院里都是沈丽群的叫嚷声,他只觉得耳朵根子臊得慌,自己在部队也算是高级干部可家属却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他丢人,他一把拉起沈丽群就往屋里走,“走!跟我回家去!”沈丽群抱着楼梯的铁栏杆不放,继续嚷道“我告诉你王新民,今天你大姐不走我就不回去,这屋里,有她没我,有我没她!”楼上的邻居们一阵哄笑。

王新民小声凑在她耳边嘀咕着:“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简直就是泼妇!”

他越是怕她大声,她越是嚷嚷起来,“好你个王新民!你现在觉得我是泼妇了,想当年你找我的时候是怎么低三下四的,那时候你怎么没早发现我是个什么人啊……我告诉你,今天这事,处理不了咱俩就离,大不了一拍两散!”

王新民的姐姐眼看着弟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弟媳居然连离婚的话都说出来了,今天她若是不走这个局面该如何收场,她抹干了眼泪,对弟弟说:“新民,我这就走,你们俩也别吵了,大姐是个乡下人,没想到在这里住着给你们添麻烦了,还让你给外人看笑话。”

“姐,你……”王新民眼睁睁看着大姐拎起旅行包向门口走去,心里满怀着愧疚,一头又被老婆拖住不放,那个单薄的背影就像一根刺一样牢牢扎进了他的心里,直到过去了许多年想起,他的心还是会抽痛一下。他只怪自己看走了眼,找了这么一个刁蛮任性的媳妇,满脑子自成一套的偏激理论,离他当初见到的那个她好像越来越远了。

其实她变了吗?她根本没有变。如果说性格决定一个人的命运,那不如说性格改变了沈丽群的命运,在她的生活中,多少本应顺遂的道路都因她执拗的个性平添了几道波折。

《闪闪的星星》节选

偶像,会是平日里无论何时跟人谈起,会用“我的好姑娘啊”、“我们家的XX”、“最熟悉的陌生人”,“我最爱的一个人”,甚至“老公/老婆”,这样大言不惭的亲昵称呼来形容的人,会在某一瞬间觉得“TA很不错嗳”开始不由自主地在电视里、网络上,任何可以想得到、找得到的渠道里,去追溯有关这个人的一切--何时出道的,还没火起来之前的作品,成名作,和TA亲近的人,会一边回放TA成名之前的青涩模样一边感慨着对方成长,TA遇到挫折会比TA还难过,TA春风得意时会比TA经纪人还开心,会因为突然关心起这样一个陌生人而懂得了“并不是每个人从一开始就会绽放光芒”,“成功的道路绝不是一帆风顺的”,“如果不是天才,就付出足够的努力吧!”诸如此类的道理--过去让长辈都快要把耳朵磨出老茧了也不以为然,却竟然会因为TA,一瞬间就懂得了。偶像,就是这样一种无比奇怪又无比厉害的存在。

偶然间和爸妈聊起这一话题,发现他们在刚开始探索世界的年纪,也有过崇拜偶像的阶段,可能是精神领袖或者尊敬的师长、朋友,当然也会有明星,但他们说,那时是不会像现在的孩子一样狂热地去表达对一个陌生人的爱慕的,“一边声嘶力竭地喊着我爱你呀我爱你,一边留下激动无比的眼泪,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出现”,说完类似的话,他们竟不知不觉地哈哈大笑起来,毕竟嘴上说些反对,可崇拜偶像带给孩子快乐这件事,对于也曾年轻过的大人们,绝不是无法理解的感受。十几岁的时候,老爸会拿出刚发的工资给我说,“去买你喜欢的歌手新出的磁带吧。”那个时候,会觉得自己的老爸是最棒的老爸。

十几岁的年纪,谈起“偶像”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过了那个年纪,再来谈关于偶像的种种,无论是从自身的角度还是谈话者的角度都多了一些酸涩的感觉,该怎样形容那种心情呢?假如是一直喜欢着的,看着对方出道、成长,变得更好或者更坏,用残忍点甚至不愿说出口的话来形容就是“才华不在”、“不红了”、“过气了”,是不是会像失去一个重要朋友般地难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