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岩、宗佑、宗文公以前庐陵世系字派考
暂无资料,存目.据传江西九江瑞昌毕延良有旧谱,还不得看,后来有得到庐陵古谱者,或可完成。
一、 宗岩公后裔支系分迁字派
祖高纪万,昌世成家,
仁文代起,玉树同华。
诗书衍庆,孝友嘉祥,
科甲联续,显达荣光。
按:云阳毕氏在清末合谱,言前面山毕氏“成”之字辈、锛竹坎“重”之字辈同湖北蒲圻迁来的云阳木鱼寨之“运(100世)”之字辈,为同代,前面山这宗世代分别为:祖94 ,高95 ,纪96 ,万97 ,昌98 ,世99 ,成100,家101……
而对照毕丁仁发表《毕氏始祖源流》,明显有10代错位之误。《毕氏始祖源流》http://bxy71571.blog.163.com /说:“本宗一脉,以毕公高为一世祖,至宋已传80代,毕宗岩祖从江西庐陵迁自荆州江陵之赤岸,又十二传至嗣远、庆远祖,再迁至石首,经600余年,至今已播散于公安、监利、华容、澧县、安乡等地,家谱记载从毕公高一世至94世毕世荣,历历在目,一目了然,特别是唐、宋时尤为详细,根据辈份推算,本人为‘人’字辈,已经是毕氏第112代。显然,“大”字辈为100世。即前论木鱼寨“运”字,前面山毕氏“成”字为一辈,就存疑了。“成”字为“承”,毕公110世孙。是否真实如此,还待考据。
根据目前可见的湖南的北支的老谱记载,宗岩公在湘楚的后裔辈分字派,应该是庐陵毕世长后裔字派,主要盛行在湖南常德、石首、公安、监利、华容、澧县、安乡毕氏族群。根据重庆市云阳平安镇前面山和重庆市奉节吐祥镇的字派是 “祖高纪万,昌世成家,仁文代起,玉树同华。诗书衍庆,孝友嘉祥,科甲联续,显达荣光。” 湖南毕氏有一支字辈:“承家仁才代启”。这两个族群应该是湖南南支。
历代源流字辈为:
世 94,道 95,应 96,以 97,逢 98,
言 99,大100,存101,启102,然103。
祖104,高105,继106,万107,
开108,国109,承110,家111,
人112,文113,代114,起115,
玉116,树117,同118,华119。
诗120,书121,衍122,庆123,
孝124,友125,嘉126,祥127,
科128,甲129,联130,续131,
显132,达133,瓒134,勨135。
毕臣于2009年10月15日考
二、 宗佑、宗文公后裔支系分迁字派
1. 蒲圻毕氏世系行辈字派
按:蒲圻毕氏原系庐陵毕氏一脉,庐陵世系字派为“祖高继万,开国承家,人文代起,玉树同华……”蒲圻世系从庐陵出,字派自立门户,虽“中兰公厥有定派”,后五续、六续、八续增删,由于考证不涉先祖,前后同字纷纷,而且支系也覆盖不全,同宗支系各行其是,异彩纷呈。今第九次续修宗谱,辈分字派,辩证沿袭,考正修订,统宗穆族者也。所正字派可供赤壁神山毕家畈、重庆奉节九树杨家湾、赤壁新店毕家湾、湖南澧县新安毕家巷、重庆云阳平安镇木鱼寨及迁出毕氏各支系后裔后裔沿袭同遵:
宏(开)98,其(荣)99,运(宗)100,泰(太科)101,
启(家)102,源(文)103,春(方)104,芳(宛)105,
道106,明107,德108,立109,
武110,烈111,汶112,光113,
庭114,传115,孝116,友117,
代118,显119,忠120,良121,
君122,子123,有124,骨125,
臻126,至127,镕128,昌129,
承130,先131,基132,业133,
竞134,拓135,远136,航137,
怀138,国139,守140,制141,
克142,谱143,新144,章145,
勤146,诚147,礼148,信149,
尊150,仪151,博152,雅153,
清154,嵘155,峻156,茂157,
温158,良159,恭160,俭161,
与162,时163,俱164,进165,
广166,泽167,吾168,邦169。
百170,年171,之172,计173,
人174,才175,维176,本177,
慎178,终179,追180,远181,
根182,在183,华184,夏185。
注: 103世“源”字辈不能为83世“元”;先世90代“启”为繁体、102世用字“启”为简体,繁简分用;94世“天”字辈开始,临澧新安原是按12字派“天生学仕开荣宗科家文方万世同”传承。其中万世同三字,祖宗用字,不可袭用,而105世芳与104方同音形近,故新安改为万之谐音字“宛”,112、126、127、128四世用字不能为:文、万、世、荣,应为“112汶、126臻、127至、128镕”。上述诸字,126、127、128、130、134世原为“万”“世”“荣”“竞”“继”诸字,因与先祖雷同,秉原文意韵而修订。
我族姓氏源起于国,字派蕴涵着肇基固本、兴族传家的文化精神,有源有继,如水长流,生生不息;另念先人传宗万世之旨,故有修订接续,虚列其后,待后嗣收族订而再续之。修谱述字慎重之事,不能承前启后者,不能为之。悉旧谱,序乱字混,祖嗣同文,常抚书长叹,掩卷不息,惜为史实,无可正者。我们16年探究,夙夜忧思,犹不得全宗。在此草议,待玺伯与诸长修订而后刊刻。否则,不仅无功于先人,反致错于后世。后来者宜深慎。慎之复慎之,再慎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