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武帝太康三年(282年),分建安郡地设晋安郡,治所侯官县(今福州鼓楼区),隶属扬州,辖原丰、侯官、罗江、宛平、温麻、晋安、同安、新罗8县。晋惠帝元康元年(291年),晋安郡改隶江州(治所在豫章,今江西南昌)。
西晋 析建安郡 置 晋安郡,郡治在今福州,管辖现在除南平地区、三明地区大部分 外的福建大部分地区 。隶属扬州。
南朝宋初年,晋安郡隶属江州(治所移至柴桑,即今九江市西南,后移治浔阳,即今九江市区)。宋明帝泰始四年(468年),晋安郡改名晋平郡,旋为晋平王国。不久,复名晋安郡。
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年),晋安郡 和 建安郡、义安郡、永嘉郡、会稽郡同属东扬州。
南朝陈武帝永定元年(557年),升晋安郡为闽州,管辖晋安、建安、梁安3郡,福州为州治所[1] 。晋安郡为闽州治所。 后析出晋安郡南部、西南部设置南安郡,南安郡郡治在晋安县,今天福建南安市。 陈文帝天嘉六年(565年),撤销闽州,晋安仍属东扬州。陈废帝光大二年(568年),晋安郡为丰州治所。北宋地理全书《舆地纪胜》:“南安郡,陈属闽州,在永定元年。后属丰州。光大元年,陈文置南安郡……隋文平陈郡废属泉州”
隋灭陈后,于开皇九年(西元589年)改丰州为泉州,不久废建安、南安、晋安三郡[2] ,州直接辖县。晋义熙九年(413年)置绥安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绥安县并入建安郡的龙溪县,潮汕东部地方改属建安郡。大业三年(607年),把原设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合并为一,称建安郡;三郡之下原设十五个县,撤并为四;郡治由建安(今建瓯)移至闽县(今福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丰州因州治(今福州)有泉山,改名泉州。 东部侯官改名原丰县,县治在今鼓楼区[3] 。
开皇十二年(592年),原丰县改称闽县。 大业二年(606年),改泉州名为闽州。
大业三年(607年),废闽州,改名恢复建安郡,辖闽县、建安、南安、尤溪4县,郡治在闽县。隋时,州置刺史;另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及功曹与户、兵等曹参军事。郡置太守、丞、尉等。炀帝时罢州置郡,郡置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