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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员丁惟宁

时间:2021-2-01 来源:家谱馆丁姓展区

人物简介

丁惟宁(1542年-1611年),字汝安,号少滨,又字养静。明朝官员。四川按察御史丁纯之次子。祖籍海州,后迁居藏马山下(今胶南市大村镇一带)。嘉靖甲子(1564)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进士,授直隶(今河北省)清苑知县,升四川道监察御史,巡抚直隶。官至御史、郧襄兵备副使等。万历十四年(1586年)督饷陕西,授湖广郧襄兵备副使。次年因遭诬陷,辞官归里,隐居九仙山,殁后敕授文林郎,诰授中宪大夫。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卒。其子丁耀亢是清朝著名作家。


生平简介

丁惟宁为官“遇事敏练”,“治行第一”,风度严正,不避强御。每到一地,即兴利除弊,为民称颂。任御史期间,赴直隶巡视考察吏治,遇真定(今正定县)白莲狱株连一案,他一一考察审判,使千余蒙冤者得以宽释。当时朝廷内张居正为相专权,朝野上下无不奉迎,独丁惟宁"无所禀受"。张居正深为不满,遂将其贬为外官(河南佥事)。丁惟宁任郧襄兵备副使时,值郧阳巡抚李材讲学,强占参将米万春公署作书院,参将极为不满,便唆使士兵围台门而哄,二日不散。丁惟宁见状促巡抚考察,便驰谕参将,使问题立解。而巡抚反嫁祸于丁惟宁,说兵勇闹事属其所为。吏部议之,即贬丁惟宁为施补风翔。丁惟宁受辱,遂"拂衣而归",时年仅40岁。

丁惟宁为官多年,仍住草房,后因房破才同意维修。家人借机起屋较大,粱栋已架好。丁惟宁知道后,立命木匠截柱并教训说:"无示子孙侈也。"丁惟宁辞官归故里时,仅有图书衣被而已,外无长物,更无珍玩。回故里后,县令欲结纳,却年不得见一面。属吏见其辞归故里,便解银八百两送至家门。丁惟宁大惊不受。属吏说:“此乃公费按例应受,不则徒利后来者。”丁惟宁摇摇头:“吾辞官而受禄,将何居?资新任者安置可也。”丁惟宁对所送之银一文不受。

丁惟宁家有西园,亲自种韭数十畦,每割卖文自给,友人嘲笑说:“辞千金而利于圃,得无味多寡乎?”丁惟宁笑答:“官银非吾有,圃蔬自食其力!”友人叹服。因其影响,其妻虽为孺人,亲率媳婢日夜纺织不辍。丁惟宁家无余资,还借贷五百金捐献于县官倡议修筑城墙之用。

丁惟宁甚孝,每逢父母忌辰,必斋素,身穿白衣。屋内悬父母像,朝夕相拜,此举终身未变,乡人无不崇敬。

丁惟宁性好山水,“拂衣而归”后,隐居九仙山,常赏景赋诗自娱,并于山之东南麓丁家楼子村凿石为室。万历三十六年(1607年)其长子丁耀斗于石室处建石祠3间,立为“丁氏祠堂”。祠堂背倚九仙山,东临五莲。南10米处立石坊“仰止坊”,正面镌丁惟宁题、耀斗述“一咏一觞畅百年之逸兴,勿伐勿剪绵千载之遐思”的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