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楚共王
别 名熊审
国 籍楚国
民 族华夏族
出生地郢都
出生日期公元前600年
逝世日期公元前560年
职 业楚国君主
在位时间前590年—前560年
前 任楚庄王
继 任楚康王
人物生平
楚共王,芈姓,熊氏,名审,是楚庄王之子。楚庄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91年),楚庄王去世,熊审即位,是为楚共王。
楚共王十四年(公元前577年),郑国攻打许国,攻入许都外城,许国被迫割地媾和。许国为楚国的附庸,郑国的行动自然要引起楚国的干涉。第二年,楚国便发兵攻打郑国,迫使郑国屈服于己。郑国叛晋后,仗恃有楚国作后盾,兴师进攻宋国。郑国的所作所为,直接违反诸侯的盟约,且为楚国势力的北上提供便利条件。对此晋国自然不能坐视不管,于是下决心讨伐郑国。
楚共王十六年(公元前575年),晋国以栾书为中军帅,并联合齐、鲁、卫等国一道出兵攻打郑国。郑国向楚国求救,楚共王于是派兵援救郑国。楚军与晋军在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南)交战,晋军打败楚军,射中楚共王的眼睛。楚共王传唤将军子反。子反贪酒,恰逢侍从竖阳谷捧上酒来,子反喝醉。楚共王因此大怒,射死子反后,于是罢兵回国。
楚共王三十一年(公元前560年),楚共王去世,其子熊招继位,是为楚康王。
关于谥号
《左传·襄公十三年》: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大夫从之。
趣闻轶事
●楚弓楚得
楚弓楚得的故事应流传于春秋战国时期,现存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公孙龙子·迹府》,该书提到楚国的一位君主带着“繁弱之弓”和“忘归之矢”到云梦泽打猎,却把弓遗失,他的侍臣都要去找,楚王却阻止他们,说道:“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这则故事想表达出楚王胸襟广大,但后来演变成为成语“楚弓楚得”。故事虽提及楚王,但并未说明是哪一位楚王,《吕氏春秋·孟春纪·贵公》甚至连楚王都未提及,只说是一个楚国人,刘向在《说苑·至公》一书中说楚王指楚共王,后来的《艺文类聚·卷六十·军器部》中又说弓是“乌号之弓”。在清朝的《儿女英雄传》中,该故事被概括为“楚弓楚得”。
史籍记载
《史记·卷四十·楚世家第十》
家庭成员
父祖
祖父:楚穆王
父亲:楚庄王
儿子
王子招(楚康王)
王子围(楚灵王)
王子比(初王)
王子黑肱
王子弃疾(楚平王)
王子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