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永陶,男,汉族,1959年1月生,陕西扶风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陕西省现任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司法厅厅长。
履历 1978年02月至1978年09月,扶风县太白乡长命寺进守小学民办教师;
1978年09月至1980年07月,在武功师范学校学习;
1980年07月至1983年11月,武功师范学校教务处干事;
乌永陶 1983年11月至1985年12月,武功师范学校团委副书记、书记(其间:1983年12月至1987年1月在陕西师范大学中文本科函授班学习);
1985年12月至1986年07月,宝鸡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干事;
1986年07月至1990年05月,宝鸡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0年05月至1992年04月,宝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
1992年04月至1995年12月,共青团宝鸡市委副书记;
1995年12月至1996年03月,共青团宝鸡市委书记;
1996年03月至1997年10月,共青团宝鸡市委书记、市青联主席;
1997年10月至2000年09月,麟游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5月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经济管理研究生班学习);
2000年09月至2002年11月,麟游县委书记(其间: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三期县委书记研究班学习);
2002年11月至2003年02月,待安排;
2003年02月至2006年12月,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11年04月,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
2011年04月至2013年01月,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相关 陕西省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届人大代表,宝鸡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七届政协委员。
3月12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轻车简从深入平利县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
乌永陶一行先后来到平利县广佛司法所,广佛镇香河村调委会,县司法局机关,城关司法所,县第三方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地察看档案资料,与工作人员座谈,了解掌握情况,交流指导工作,并在县城市花园施工现场与农民工座谈交流,探讨法律服务进企业。
在调研中,乌永陶强调,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要在机制和体制上下功夫,一要抓规范,进一步加强村和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抓专业化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调解工作室,拓宽调解渠道;二要抓培训,每年省厅会拿出一定的经费,组织全省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力争6年内全员培训,同时要求市、县司法行政系统也要组织相应的培训;三是要抓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的机制和队伍建设机制。
乌永陶对平利县的社区矫正和县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认为平利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表格工作法”已经成为全市在此项工作中的标杆。平利县第三方人民调解中心的机制和体制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亮点和创新,建议将成功经验在全省推广。
市司法局局长张延平,平利县长郑晓东,县委常委、副县长蒋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代强分别陪同参加了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