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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党谭余保

时间:2021-3-11 来源:家谱馆谭姓展区
谭余保(1899年12月-1980年1月),湖南省茶陵县人,1927年入党,1932年8月当选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财政部长,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中央决定留下谭余保等继续坚持革命斗争。抗日战争时期,带队整编为新四军,并任新四军参议、中共中央长江局东南分局巡视员等职;后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热河省委副书记等职。1949年9月出席了第一届政协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湖南省纪委书记、中南局监察组长;湖南省人大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1980年1月10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1岁。  

人物简介  

编辑  谭余保同志 谭余保(1899年—1980年),湖南茶陵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忠诚的革命战士。

1899年,谭余保同志出生于茶陵县舲舫乡洮水村。1926年投身革命,被选为洮水农民协会筹委会主任。

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共茶陵县第五、六、七区区委书记,中共茶安酃特区书记。1931年5月,任茶陵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随后领导了茶陵群众与敌人开展艰苦持久的斗争,发展了苏区,茶陵被称为湘赣区的模范县。

1932年8月当选为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财政部长。1933年4月任湘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同年12月,在湘赣省苏维埃政府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主席,1934年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

1934年8月,红六军团西征后,奉命留在湘赣边继续坚持斗争。1935年7月,被推选为中共湘赣临时省委书记兼军政委员会主席和湘赣游击司令部政委,恢复和发展了周边地区的党的组织,游击队由三个大队增加到四个大队和一个教导队。

  谭余保同志逝世报道(人民日报) 1938年,撤销中共湘赣临时省委,成立中共湘赣边界特委,谭余保任书记。

1945年任中共热河省委副书记,协助中组部搞甄别平反工作。

1949年南下,先后任湖南省政府副主席、监察委员会主任、省纪委副书记,1953年任省纪委书记,后任省委副书记、书记兼党校校长等职。

1953年至1963年,谭余保在湖南期间,主要主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成绩卓著,堪称“冰清玉洁,铁面包公”。

1963年12月,调中南局工作,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中南局监察组长、中南局常委。在1978年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常务委员。

1980年1月10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1岁。

人物年表  

编辑 谭余保,曾用名:吉华、于宝

出生日期:1899年12月

籍贯:湖南省茶陵县洮水乡人

早年经历  

1908年入小学读书,后因家境困难辍学回家务农。

1926年参加农民运动,从事农民协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任茶陵县洮水乡农民协会筹委会主任。

土地革命  

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即担任洮水乡农民协会委员长兼财委主任。5月马日事变后,任茶陵县第三区农民协会筹委会主任。10月任茶陵县第三区农民协会委员长。

  电视剧《浴血坚持》中的谭余保和女儿娇仔 1928年先后任中共茶陵县第六区、第七区区委书记和苏维埃政府主席。

1929年任中共茶陵县委常务委员兼农委书记。参加创建开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

1930年7月任中共茶陵第八区区委书记兼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同年11月任中共茶(陵)安(福)酃(县)特区区委书记。参与领导茶陵暴动。

1931年1月任中共湘东特委委员兼茶安酃特区区委书记。同年8月至1932年7月任湖南省茶陵县苏维埃政府主席。

1932年上半年湘赣省开展的革命竞赛运动中,茶陵县总评第一,受到表扬和好评。1932年8月至1933年5月任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财政部部长。

1933年4月至11月被选为中共湘赣省委委员。同年5月至1934年8月任湘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1933年11月当选为湘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

同月至1934年8月任中共湘赣省委常务委员。

1934年1月任湘赣省代表团团长,率团出席中华苏维埃全国第二次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同年8月至1935年6月任中共湘赣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并任湘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参与领导巩固发展湘赣革命根据地和各次反“围剿”斗争。红六军团西征后,奉命留下坚持斗争。

1935年7月主持召开棋盘山会议,开创了湘赣边游击战争的新局面。

同月至1937年12月任中共湘赣临时省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兼湘赣省军政委员会主席、湘赣游击司令部政治委员,坚持领导湘赣边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带队整编为新四军,并任新四军参议、中共中央长江局东南分局巡视员。

1937年12月至1938年8月任中共湘赣特别委员会书记。

1938年8月至9月任江西省湘赣特别区委员会书记。10月参加在延安举行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人马列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6月奉命随八路军第三五九旅第二梯队南下,途中闻日本投降,旋即奉命北上。

解放战争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1月任中共热河省委副书记,1946年4月兼社会部部长。同年秋因病休养。

1948年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

1949年6月至8月任中共湖南省政府第二副主席。

9月在北京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建国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中南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

1950年4月至1952年1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0年7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副主任,1951年任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1952年8月至1955年9月任中共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52年9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

1952年12月至1955年2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2月至1960年12月任湖南省副省长。

1955年4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1955年9月至1962年10月任湖南省委监察委员会书记。

1956年7月至1960年12月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

1956年8月至1964年12月兼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校长。

1962年9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1962年11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派驻中南局监察组长。

1963年3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

1965年2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常委。

1978年3月至1980年1月任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979年12月至1980年1月任湖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八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1980年1月1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