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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父盛宣怀

时间:2021-3-11 来源:家谱馆盛姓展区
简要介绍:盛宣怀(1844年11月4日—1916年4月27日),字杏荪,又字幼勖、荇生、杏生、号次沂、又号补楼、别署愚斋、晚年自号止叟。汉族,祖籍江阴,出生于中国常州,死后归葬江阴。清末官员,秀才出身,官办商人、买办,洋务派代表人物,著名的政治家、企业家和慈善家,被誉为“中国实业之父”和“中国商父”。盛宣怀创造了11项“中国第一”:第一个民用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第一个电报局中国电报总局;第一个内河小火轮公司;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第一条铁路干线京汉铁路;第一个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公司;第一所高等师范学堂南洋公学(交通大学);第一个勘矿公司;第一座公共图书馆;第一所近代大学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创办了中国红十字会。

他热心公益,积极赈灾,创造性地用以工代赈方法疏浚了山东小清河。

人物生平

盛宣怀字杏荪,又字幼勖、荇生、杏生,号次沂,又号补楼,别署愚斋,晚年自号止叟,还有思惠斋、东海、孤山居士、紫杏、愚卿等号。

清宣宗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11月4日),盛宣怀,出身官僚地主家庭,出生于清末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龙溪(即今常州市钟楼区五星乡盛家湾村,西新桥之西,芦墅桥之东,原与关河、市河相通,现河已不存)。

清咸丰十年(1860年)二月,太平军将至常州,盛宣怀随父母逃往江阴长泾镇,再逃至盐城。时盛康正权湖北粮道,派人接到湖北。

清同治元年(1862年),盛宣怀与董氏结婚。盛康任湖北盐法道,四川与淮北互争引地,长期相持不下,盛宣怀建议川、淮并行,难题得以解决。盛康益勉以有用之学。当时先后担任湖北巡抚的胡林翼、严树森都是经世派著名人物,军务、吏治严明整饬,冠行于各行省,盛宣怀耳濡目染,事事研求,也慨然以匡时济世自期,“生平事功基于此矣”。

清同治五年(1866年),盛宣怀与二弟一起回武进县应童子试,双双入泮,补县学生。

清同治六年(1867年),祖父盛隆去世,盛康扶柩回籍。盛宣怀乡试落第,意颇怏怏。盛康家居守制,一意为惇宗睦族之事,设义庄,增祭田,建义学,修宗谱,盛宣怀也都参与规划。

清同治九年(1870年),入李鸿章幕,协助李鸿章办洋务。受到李的赏识,第二年就已升到知府的官级。

清光绪二年(1876年),盛宣怀在湖北广济盘塘设立"开采湖北煤铁总局",雇英国矿师郭师敦查勘湖北煤铁矿藏。

清光绪三年(1877年),七月郭师敦等勘得大冶铁矿。十一月盛宣怀赴黄石港会同大冶知县林佐等对铁山土地产权,进行详勘。又自民间购得部分铁山土地产权,准备在黄石港东吴王庙旁(今沈家营)设炼铁厂,后因经费难筹,李鸿章未批准。

清德宗光绪五年(1879年),署天津河间兵备道。

清德宗光绪十年(1884年),赴粤办理沙面事件,署天津海关道。

清德宗光绪十一年(1885年),任招商局督办。

清德宗光绪十二年(1886年),任山东登莱青兵备道道台兼东海关监督。

清德宗光绪十三年(1887年),在烟台独资经营客货海运,航运范围不仅扩大到山东整个沿海,而且还开辟了烟台至旅顺的航线。

清德宗光绪十五年(1889年8月),张之洞决定将原准备在广东兴建的炼铁厂迁至湖北。适逢盛宣怀以事谒张,言及炼钢之事,张提到尚无铁矿,盛当即表示愿将原在大冶购得之铁山矿交给张开办。年底,盛又和张面谈开办铁矿事宜,并提出四条有益建议,为张出谋划策。张之洞遂兴建汉阳钢铁厂,开办大冶铁矿。大冶铁矿于是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座用机器开采的大型矿山。

清德宗光绪十七年(1891年春),在烟台设立胶东第一广仁堂慈善机构。

清德宗光绪十八年(1892年),任直隶津海关道兼直隶津海关监督。

清德宗光绪十九年(1893年),慈禧皇太后嘉赏时任太常寺正卿盛宣怀所进药丸效用甚好,特赏钓鱼台小岛(今钓鱼岛)、黄尾屿、赤屿(今赤尾屿)为其产业。

清德宗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奏设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前身)于天津。马关条约签订后盛宣怀一再请求自己的免职,一再不准。

清德宗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任铁路公司督办,接办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奏设南洋公学(交通大学前身)于上海。

清德宗光绪二十八(1902年),任正二品工部左侍郎。

清德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因汉阳铁厂受制于日本,仍不能获利,需扩大生产规模。盛宣怀遂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合并,成立"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改"官督商办"为完全商办公司,被荐举为公司总经理。在冶、萍两矿设总办,与汉阳铁厂鼎峙而三,广招商股,以解决扩大生产的资金。

清宣统三年(1911年),任邮传部大臣。

民国元年(1912年)初,盛在日本看到民国政府需款作军费。便以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的办法取得日本借款,与民国政府搭上关系,想以此来挽救自己的不利处境。于是与日本垄断财力秘密策划,民国政府分别在神户和南京同三井和正金财团签订两个性质相同的汉冶萍中日"合办"草约。2月12日,盛宣怀从日本正金银行提取300万日元借款,把这笔钱的一部分转三井洋行,三井洋行转给南京政府约250万日元。消息传出,举国哗然。盛宣怀在人民的强大压力下,被迫同意废约,并辞去汉冶萍公司总经理职务。

民国2年(1913年5月),盛又出任汉冶萍公司董事长,重新掌握汉冶萍公司大权。盛根据宣统元年第一届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着手兴建大冶铁厂,扩大

公司生产规模。为解决基建资金,于同年12月2日,与日本制铁所、横滨正金银行签订5个合同。以汉冶萍公司全部财产作抵押,借款1500万日元,其中900万日元用于兴建大冶铁厂,600万日元偿还日本旧债,订明用头等矿产1500万吨,生铁800万吨供给日本,作为偿还之用,40年为期。并聘请日本人担任最高工程顾问和最高会计顾问。这些合同使日本制铁所将汉冶萍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完全控制在手中,使汉冶萍公司逐步走向没落。

民国5年(1916年4月27日),盛宣怀在上海病逝。

在《愚斋存稿》一百卷及《盛宣怀未刊信稿》等存世。旧时,大冶铁矿建有盛公祠,摩崖刻有盛公纪念碑。 《吴中先贤谱》 苏 文 编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