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乃文 (1928 — ),江苏如皋人,汉族, 1928 年出生于上海。民进会员。 1948 年曾在江苏南通学院医学院学习一年,后回贵阳改入贵阳师范学院艺术系美术专业, 1953 年毕业,在广州师范执教六年,任广州第二师范教研组长兼广州—师、二师、幼师师范学校联合教研组长,后调贵阳师范学校执教。 1978 年调贵州省美术家协会,任行政组长。曾任贵州省政协四、五、六届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贵阳直属支部主任,民进省委常委。
曾两次被评为省少年儿童文化工作先进工作者。 1992 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及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授予全国少年儿童文化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曾被文化部指派代表中国赴叙利亚大马士革,作国际儿童绘画比赛之评委。论文曾多次在全国各大有关报刊发表,研究花木盆景美的有关论文曾被评选为 1990 年《花木盆景》杂志全年最佳作品。
擅长水彩画及油画创作,作品曾多次在省内外展出,多次在《贵州日报》发表,曾应湖南师范大学邀请讲学。
1994 年被聘为贵州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成立于1953年4月28日,当时全称为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不久贵州省人民委员会成立,1955年初更名为贵州省人民委员会文史研究馆。“文化大革命”中,文史馆停止活动。
简介
1979年9月,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恢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建制,属省二级(厅)局序列。1990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颁发〔1988〕57号文件《关于改进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研究研究馆工作的通知》和省委决定,下发了黔府〔1990〕87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通知》,将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更名为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正厅级建制)确定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的性质、人物和作用。2001年6月,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议纪要(八届〔2001〕第40号)确定将省文史研究馆列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2001年12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引发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法〔2001〕115号),进一步明确贵州省文史研究馆为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建制;在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和馆员的安排方面,接受省统战部的归口指导。
地理位置
建馆初期,馆址设在贵阳市和平路虎门巷5号(原周素园住宅),1958年迁到正新街4号。1979年9月恢复馆建制时,因原馆已改作他用,暂借民盟贵州省委一间房子作为办公室,开展馆务工作,并寻找新馆址。同年10月,找到贵阳市市北街原起义将领谭本良、曾元三两家老宅址(当时借给街道办事处作为办事处小工厂堆放杂物的地方)。经协商,谭、曾两家让出街道借用房子,文史馆经过简易维修,作为临时馆址,门牌号为市北街143号。1986年,立项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拨款,在临时馆址基础上扩征土地,新建成办公大楼,1989年竣工,新馆址门牌号为市北街175号。2000年随贵阳市城市建设规划道路改造,门牌号改为中华北路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