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简历
纪少全,196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主持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工作。
工作经历
1966年7月-1966年10月空军第一预备学校学员;
1966年10月-1967年12月陆军64军190师568团二营战士;
1967年12月-1978年5月空军七航校二团一大队飞行学员、飞行教员;
1978年5月-1980年5月空军七航校二团政治部干事;
1980年5月-1981年9月空军七航校二团一大队副政委;
1981年9月-1982年1月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学员;
1982年1月-1982年12月省检察院工作人员;
1982年12月-1983年9月省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83年9月-1985年8月省委党校学员(1983年12月任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1985年8月-1986年1月省委整党巡视组巡视员;
1986年1月-1989年3月省检察院经济处副处长;
1989年3月-1990年3月省检察院经济处处长;
1990年3月-1994年3月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副局长(正处级);
1994年3月-1995年10月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1995年10月-2000年5月绥化地区检察院检察长;
2000年5月-2002年11月绥化市检察院检察长;
2002年11月-2002年12月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02年12月至现在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一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