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灵公墓,在沙丘,即今河北广宗冯家寨镇南陈庄附近。现为山东省淄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献记载
仲尼问于大史大、伯常骞、韦曰:“夫卫灵公饮酒湛乐,不听国家之政;田猎毕弋,不应诸侯之际:其所以为灵公者何邪?”大 曰:“是因是也。”伯常骞曰:“夫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史鳅奉御而进所,搏币而扶翼。其慢若彼之甚也,见贤人若此其肃也,是其所以为灵公也。” 韦曰:“夫灵公也,死,卜葬于故墓,不吉;卜葬于沙丘而吉。掘之数仞,得石椁焉,洗而视之,有铭焉,曰:“不冯其子,灵公夺而里之。”夫灵公之为灵也久矣!之二人何足以识之。”
第二十八代国君,姬姓,名元。其生于“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即昭公二年,前540年),卒于哀公二年(前493年),寿4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