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 前
龚姓的发源地在北方,以华北地区为主要发祥地。早期主要在陕西、河南、山东、江苏、河北、四川、山西、甘肃、辽宁等地繁衍发展。战国时,龚壮由楚国迁入川东。汉时,四川龚氏已成为大姓,为七大姓之一。龚氏在上述各省继续发展,并已形成望族。山东邹县龚遂为渤海太守,江苏彭城龚胜、江苏邳县龚舍以名节而著称;河南洛阳人龚宽为西汉画家,商丘县龚德为音乐家,都是汉时龚氏的代表人物,名震天下,龚氏旺盛始肇于此。东汉至南北朝时,龚氏继续壮大,播迁于四川、湖南、贵州等地。汉寿(今属湖南常德市)龚氏自晋至南朝宋,一直为当地望族。隋之前,四川、湖南、贵州一部分龚氏迁至广西、云南,与当地少数民族融合。南唐后,龚氏在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四川、广东等地迅速发展,有的移居上海、广西。龚氏在许多地区形成名门望族。
二、宋 朝
宋朝时期(公元960一1279年),龚姓主要分布在安徽、江苏、江西、湖南、福建、河北六省;其次分布于广东、山东、浙江、河南等省,其他各省又次之。全国形成东部皖苏、北面冀鲁、南方赣闽湘三块龚姓聚集区。
宋时龚姓人口约15万,约占全国人口的O.2%,排第八十四位。龚姓第一大省是安徽,约占全国龚姓总人口的19.30%,占安徽省总人口的0.6%。龚姓主要集中省份、省占人口比例、人口数列表于下:
省 名 | 约占全国龚姓总人口比例 | 全省龚姓人口数(万人) |
安 徽 | 19.3% | 2.9 |
江 苏 | 15.7% | 2.35 |
江 西 | 12.8% | 1.92 |
湖 南 | 11.8% | 1.77 |
福 建 | 10.7% | 1.6 |
河 北 | 10.6% | 1.59 |
合 计 | 81% | 12.13 |
三、明 朝
明朝时期(公元1368—1644年) ,龚姓主要分布于江苏、江西、浙江,福建四省;其次分布于湖北、四川、湖南;其他各省又次之。 这一时间,龚姓分布总格局变化较大,其人口主要由北方向东南迁移,重新形成苏赣浙闽龚姓人口聚集地。
明时龚姓约30万人,约占全国大口的 0. 32% ,排在第71位。从宋代到明代600年中,龚姓人口増长比全国人口的增长要高得多,人口纯增长率高达93%,人口纯增长15万。
明朝时期,江苏为龚姓第一大省,约占全国龚姓总人口的25.7% ,占江苏省总人口的0.7% 。龚姓主要集中省份、省占人口比例、人口数列表于下:
省 名 | 约占全国共姓总人口比例 | 全国龚姓人口数(万人) |
江 苏 | 25.7% | 7.77 |
江 西 | 25.2% | 7.56 |
浙 江 | 13.2% | 3.96 |
福 建 | 12% | 3.6 |
合 计 | 76% | 22.9 |
四、当 代
龚姓目前主要集中于四川、湖北、江西三省,其次分布于山东、江苏、浙江、湖南四省;其他各省又次之。 全国形成了长江流域地区高比率龚姓分布地带。这一时期,龚姓人口流动的程度,与宋、元、明期间有了很大的区别,由东部向华中、华北和四川的回迁成为龚姓迁移的主流。
当代中国龚姓的人口221万,为全国第99位大姓,约占全国人口的0.17% 。
从明朝至今600年中,龚姓人口由30万增到221余万,增长近6倍。但是,龚姓人口的増长速度低于全国人口的增长速度。这1000年龚姓人口的增长率呈“∧”形,成为由低至高再逐步下降之趋势。 龚姓在全国的分布目前主要集中于四川(13.3% ) ,湖北( 10. 5% )、江西( 10. 1% )三省,大约占全国義姓总人口的32% ;其次分布于山东(9. 9% )、江苏(9% )、浙江(7. 6% )、湖南(7. 5%) ,这四省的龚姓又集中了34% 。四川为龚姓第一大省,占全省人口0.2%。全国形成了长江流域地区高比率龚姓分布带。
龚姓人口单位面积密度最高地区在长江流域,每平方公里的龚姓人口达到0.6个以上,中心地区达到l.2人以上。 密度在 0.6人以上/平方公里的地区占国土面积的11.6% ,龚姓人口大约94万;0.2%-0.6%人/平方公里地区,占国土面积22% ,龚姓人口大约74.9万;不足0. 2人/平方公里的地区,占国土面积的66.4% ,龚姓人口大约35.1万。
龚姓分布很广,但在人群中分布不均衡。 川黔湘赣、鄂浙苏、福建大部、安徽大部、河南西南、山东东南、宁夏、甘肃东部地区是龚姓占当地人口的比例最高地区,一般达到 0.18%以上,其覆盖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17.3% ,龚姓人口117.3 万,约占全国龚姓人口57%。 云南大部、四川西部及北部、粤桂北部、闽台南部、青海东部、甘肃中部与南部、陕西南部、河南西部与南部、安徽西北部,山东中部和东部、吉林、东北地区,龚姓占当地人口的比例不足 0.09% ,其覆盖面积占了全国总面积的18.4% ,龚姓人口53.7万,约占全国龚姓人口的26%。其他地区,约占国土面积64.3% ,龚姓人口稀少,约33万人,占全国龚姓人口的16.8% 。
兹列全国龚氏人口集中省份人口简况如下:
省 名 | 约占全国龚姓总入口比例 | 全省龚姓人口数(万人) |
四 川 | 13 3% | 27.13 |
湖 北 | 10.5% | 21.4 |
江 西 | 10.1% | 20.6 |
山 东 | 9.9% | 20.1 |
江 苏 | 9% | 18.4 |
浙 江 | 7.6% | 15.5 |
湖 南 | 7.5% | 15.3 |
合 计 | 68% | 38.43 |
注:资料来源于《中华龚氏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