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流传的以“都甲”认本家的方法,不仅反映了姓氏血统观念在人们思想意识中的重要地位,也反映了血脉亲情在不断迁徒中留下独特的印记。据考证,“都甲”是一种行政建制,宋朝时有都保制,明清时有保甲制,“都甲”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和村。历史上人口迁徒是以家庭或家庭相携相伴为特征的,迁徒中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的同姓人是同一族,同一姓氏又同“都甲”。说明其祖先曾在某一时期是同乡同村居住的同一血脉,不同“都甲”的同姓人,可能毫无血缘关系。
明朝时神木县的行政区划分为四里三十三甲:如计平里七甲;长乐里八甲,长乐里都一甲,盘西二里七甲,盘西里合河都十甲,盘西里五龙都二甲等。
根据《中国古代史》第336页记载,我国清代的地方行政机构分为省、府、县三级,全国分为18省。清朝通过甲社和保甲两种基层组织来实现对民户的管理。里社源于明代里甲制,以110户为里,10户为甲,由富户充当里长,负责清查人丁钱粮,催征赋税。保甲亦称“牌里”,10户为牌,10牌为甲,10甲为保,各设牌头、里长、保下、保正,由地主充当,以监督民户,维持地方治安。
我们的祖先同住一个里甲——盘西里,五龙都二甲,属于同一血脉的越姓家族。盘西里·五龙都二甲,为黄河几字湾怀抱鄂尔多斯地区及周边越氏后人认同一家人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