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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文氏雍睦堂家训五条

时间:2021-3-11 来源:家谱馆文姓展区
重庆万州文氏雍睦堂家训五条

  

一、杜害务防微。畏劳者,惰之渐;恶朴者,奢之渐;利己者,刻物之渐;贪多者,害人之渐;擅喜怒者,狂妄之渐;好诙谐者,斗争之渐;设戏局者,赌博之渐;造谣辞者,杀身之渐。萌芽弗剪,濨蔓难图。飞鸟桃蟲,且危且惧。

二、正直为阖族所宗,公平造全家之福。子孙最怕狡狯,狡狯者滋事生端;尤恨强梁,强梁者挺身健讼,或捏诬谎情词,或造虚假字样,希图磕诈分肥,而游手逞刁,不顾正业,无端寻滋本房善淑,动辄害及异姓忠良。如此败类恶种,一经同异姓人等告投,断然重处,罔敢徇庇。

三、建立祠堂须有祠业,每年出息乃供祠用。我族文正元捐手把岩田地一契,文政纲捐祠宇地基台,阖族捐买老房子田地一契,年中所出租稞,概归祠长、房长经手,以供祭祀、义举及培修祠茔、劝课耕读之需。经手者不得侵蚀分文,旁观者不得越俎代庖。恐后有不肖子孙,恃其强梁僭入擅权,小则吞肥渔利,大则党同妄为,当卖祠业。如此逆孽,不成人道,许令阖族群起而攻,以示懲儆。

四、抚子义男,止有量给家产之律,无袭姓窃取之條(“絛”字疑为“條”字之误。“律”与“条:才构成对仗)。盖气所不通,即理所不属。例载详明,无庸扯入。至随母入户之子,始或出于无依,长当归绍厥祀。倘迷而不返,不惟乱我宗盟,必并斩彼先泽。余族建祠以敦本也。如此种类,不宜妄收。唯随母出户者,止以抚养论。即或乏嗣之家,务于本族应爱两当者过继承祧,固不使异姓乱宗,亦不致同姓斩祀也。

五、匪僻邪淫,固为王章不宥;草窃奸盗,尤属国法难宽。凡我族人,贫富不一,贵贱各殊,莫非时也、运也、命也所赖。志士固穷,达人知命,勤耕苦读,发愤为人。切忌怠惰自安,不肯辛劳是任,动辄结交匪人,诚恐无路出头;遂乃夜行窃物,不顾玷辱祖宗,胆敢败坏家声。与其国法惩治,不如家法峻厉。嗣后族中子孙,倘有爱人些需(以不当行为佔小便宜)、偷窃财物之人,一经发觉,不拘大小,定以家法处治;若更逞刁,送官究办。

  

家训五条(诠释文)

一、杜绝祸害必须在错误或坏事萌芽时及时制止。

畏惧劳作,懒惰之心就会养成;厌恶朴素,奢侈之心就会养成;只顾自己,占有之心就会养成;贪得无厌,害人之心就会养成;喜怒无常,狂妄之心就会养成;喜欢戏谑,矛盾纠纷就会形成;设局戏玩,赌博之风就会形成;编造谎言,无中生有,杀生之祸就会及身。树木发芽不去修剪,生长蔓延后就难以规范。天上的飞鸟,桃上的小虫,看似无关紧要,实际上可能危害及大,必须重视。

二、正直是整族尊崇的行为准则,公平会带来全家人的幸福。

一个家族中最怕子孙后代生性狡诈,狡诈之人常常滋生事端;更可恨的是强横霸道,他们往往遇事强自出头,还一定争个输赢。因此,有时就编造谎言,无事生非,有时就弄虚作假,制造伪证,希望通过敲诈而获得财富。整天游手好闲,逞强斗狠,不务正业,无缘无故找本房善良贤淑之人滋生事非,甚至祸害异姓忠诚良善之人。象这样的败类恶徒,一经同族或者异姓之人告发投诉,坚决果断严惩不贷,绝对不许徇私庇护。

三、建立家族祠堂应该有祠堂的产业,每年拿出其中的利息供给祠堂的用度。

本族文正元捐献手把岩田地契一张,文正纲捐献了祠宇地基台,整个家族捐献买老房子的田地契一张,每年中所产出的租金、粮食,全部归祠长、房长经手,用以提供祭祀、义举以及维护修缮祠堂坟墓,鼓励完税耕种读书的需要。经手者不得贪占分文,旁观者不得越俎代庖。为杜绝有后世不孝子孙,持其强横霸道,超越本分,强行参予,独揽大权,小则呑噬其中财产牟取私利,大则拉帮结派,恣意妄为,点当变卖祠业。象这样的逆子孽孙,不干人事,允许全族人群起而攻之,以示惩戒。

四、抚育、收养子嗣,只有根据需求的用度量而予以相应的财产的规矩,没有承袭姓氏而窃取财富的条例。因为不通血缘,就不应拥有本族财产,其它条例记载详明,在此无需赘述。至于随母亲带入本族的男丁,起初由于无依无靠要尽力抚养,长大成人后要让其恢复本姓,不再参予我族祭祀。如果欺蒙家族不让其恢复本姓,不只是混乱了我族姓氏的纯洁,也一定会让他的本族断绝了姓氏。我族建立祠堂就是用来使本族人和睦相处、代代相传。象那种随母入户的男丁,不要胡乱收入。只有随母出户的男丁,可以当做是抚养之人收入本族。即使本族中没有子嗣继承家业的人户,一定要在本族中的双方愿意的情况下过继男丁传宗接代。绝不能让异姓之人混淆了我文氏宗脉,也不让同姓之人断绝了本族祭祀的机会。

五、乖张怪僻邪气放纵,是王法家规不能宽恕的行为。

占山为寇拦路抢劫、奸淫妇女、入室为盗更是国法难容。统观我文氏族人,贫富不一,贵贱各异,无不是时机、运气、命相造成。有志之士固守清贫,明达之人明了天命,他们勤劳耕耘,刻苦读书,发愤而为人。切记懒惰苟且,不肯勤劳用心努力地工作,动不动就去结交强盗匪徒,唯恐无法出人头地;于是就半夜三更外出盗取他人财物,不顾玷辱祖宗之清誉,竟有胆量败坏家族之名声。与其让国法去惩治他们,不如家法更加严厉而防微杜渐。以后家族中子孙,如果有以不当行为贪占他人便宜,偷盗窃取他人财物,一经发现,不论情节轻重,定以家法处治;如果不服管教,还逞刁蛮,定纠送官府追查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