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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2015)”评选征集参评作品公告

时间:2021-2-21 来源:家谱馆凌姓展区

一、评选宗旨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微型小说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期待微型小说创作具有更深厚的文学性、思想性、现实意义和阅读情趣,中国微型小说学会和江苏省镇江市文联决定举办 “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2015)” (简称“年度奖”)的评选活动,现将“年度奖”征集参评作品公告如下:

二、评选范围

1、优秀作品奖

(1)凡是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省市级以上报刊、图书上发表的单篇微型小说、小小说、微小说、闪小说、百字小说等均可;篇幅不超过1500字(含标点符号);题材、内容、艺术手法不限,但需具有区别于故事、散文、小品等其他文学样式的小说艺术特质。

(2)参评作品的发表、出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必须是首发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2、优秀个人作品集奖

(1)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上述小说文体的个人集,集子中必须有30%及以上在参评作品集的出版期限内发表的原创作品,并具备合法出版的一书一号。

(2)参评作品集的出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推荐或自荐作品集时须另附列表,注明集子中属于上述30%及以上作品的写作、发表的日期。

三、奖项设置

1、 优秀作品奖  10名,奖金各3000元,

           入围奖  10名,奖金各500元;

2、 优秀作品集奖     3名,奖金各5000元,

入围奖   3名,奖金各800元。

为每位获奖者颁发奖状,并赠送一年的《金山》杂志和小说界增刊《微型小说专辑》;

年度奖评选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纸质和电子出版、改编权,凡参评、获奖者即被视为自愿遵守上述版权的授予。

 

四、组委会、评委会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方中国微型小说学会、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文艺出版社联合组成;

2、评委会分初评、终评委两级,均由主办方聘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和专家分别组成;

3、承办单位金山杂志社承担参评作品的资格甄别和筛选工作;

4、参与评选工作的人员不得参评。

五、大赛流程

1、即日起至2月28日止,征集参评作品;同步进行资格甄别和筛选工作;

2、3月至4月,先后进行初评、终评委工作,入围作品经公示、确认后由组委会予以揭晓和颁奖;

3、获奖作品及两级评委评语在《金山》杂志和小说界增刊《微型小说专辑》上刊出,以显示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

4、本年度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六、参评作品征集

1、各报刊社、出版社及文学社团推荐作品和作者自荐作品均可,每位作者参评单篇作品不得超过三篇,并严格遵守上述评选范围;

2、有关推荐须经作者明示同意并获得相关授权;

3、参评作品需邮寄发表的原作样(可复印件)或作品集,均一式五份,并显示原发报刊、图书及发表、出版日期和版权页;

4、邮址:江苏镇江市正东路34号机关综合楼5楼金山杂志社,信封右上方标示“年度奖”字样;邮政编码:212001;

5、为甄别资格,不接受电子稿;

6、截稿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

 

七、本条例由中国微型小说学会和镇江市文联制订、解释。 

                              “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组委会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