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基金会宗旨为增加龚氏兄弟姐妹为基金会发起会员,本基金由所有发起会员组成基金委员会,,所有长辈为特邀会员,必要时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条 基金会的任务为
(一)对外联络,接受赞助和捐赠,筹集基金
(二)制定和审定管理条例与实施细则
(三)研究制定基金使用项目
(四)审核批准基金的发放
(五)指导监督基金管理与使用
(六)向赞助、捐赠人报告基金使用情况与效益
第四条 本基金分以下五个使用项目
(一)用于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
(二)用于会员婚礼生日礼品基金
(三)用于长辈健康探望基金
(四)用于教堂募捐基金
(五)用于其他社会慈善事务
第五条 所有发起会员赞助200元人民币共2600元组成启动基金。
今后,基金会接受所有发起会员和特邀会员的赞助和捐赠奖金,赞助和捐赠的基金款额不限,由赞助和捐赠人在以上五个项目中确定使用项目,也可以由基金会统筹掌握与使用。
第六条 赞助和捐赠基金直接送交到秘书处或存入基金会专用银行帐户。基金会接受赞助或捐赠后,登记立案,定期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和效益。
第七条 基金会基本功能为晚辈就学升学奖学基金,目的为激励勤学精神,提高学习水平,嘉奖先进,培育英才。凡我晚辈中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全面发展者;或在某方面有特别专长,成绩显著者,均可提出申请,经评选核准后,可获得奖学金。
第八条 根据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奖学金筹集的款项,逐步实行以下各种奖励:
(一)新苗奖对当年入学升学的晚辈给予就学金升学奖励
(二)学习优秀奖对在该学年中学习成绩优异者的奖励
第九条 以上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一次,在新年聚会期间举行授奖仪式。奖学金额由基金会协商确定
第十条 本章程可由基金会作必要的说明,并可予以补充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