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为九江郡南壄县地。[5]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始置县,属豫章郡,县治溢
赣县客家文化城
赣县客家文化城 (3张)
浆溪。[5]
莽新隶九江郡。东汉复为豫章郡。[5]
三国
建安五年(200年)孙策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县属之。[5]
吴嘉禾五年(236)分庐陵郡置南部都尉,赣县属之。同年析赣县地置平阳县(太康元年改名平固县)。
晋
西晋太康三年(282)改南部都尉为南康郡,赣县隶南康郡。
太康十年(289)县治徙葛姥故城(今章贡区水东一带)。
东晋永和五年(349),郡、县治徙章贡二水之间(今赣州市区)。
南朝
刘宋改郡为国,赣县属南康国。
齐复南康郡,梁、陈因之。
陈时,赣县与南康县互易其名。大业元年(605)互复原名。
隋唐
开皇九年(589),改南康郡为虔州。同年平固县归并赣县。至隋、唐,赣县均属虔州。
五代
杨吴属百胜军。南唐改昭信军。
宋
开宝八年(975)复称州,赣县仍属虔州。
太平兴国七年(982)析赣县7个乡(原平固县地)置兴国县。
绍兴二十三年(1153)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改虔州为赣州,赣县属之。
元明清
元属赣州路。明、清属赣州府。
民国
民国先后属直隶省或属赣南道、第十一行政
赣县县城
赣县县城
区、赣南专区及第九、第四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析赣州镇置赣州市,赣县先后属赣南行政区、赣州专区、赣州地区、赣州市。
1969年7月县治由赣州市迁至梅林现址。[6]
行政区划
1987年4月5日,湖江乡分为湖江乡、古田乡、湖新乡三个乡。
1988年9月12日,撤销江口乡、王母渡乡、沙地乡、田村乡,设立江口镇、王母渡镇、沙地镇、田村镇。
1990年10月16日,设立攸镇乡。
1993年11月17日,撤销南塘乡,设立南塘镇。
1995年9月29日,撤销吉埠乡,设立吉埠镇。
1996年3月19日,撤销茅店乡,设立茅店镇。全县辖8个镇、16个乡。共有315个行政村。
2000年5月8日,撤销五云乡,设立五云镇。至此全县辖9个镇、15个乡。
2001年9月6日,撤销小坪乡,划归韩坊乡;撤销古田乡、湖新乡,划归湖江乡;撤销白石乡,划归田村镇;撤销攸镇乡,划归沙地镇。2003年底,全县总人口55.7万人。
2010年8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赣县湖江乡,设立湖江镇。
2010年底,全县辖10镇9乡。共有14个居委会、276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