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置:
汉高祖从齐郡分置平原郡,晋朝改为平原国。宋、后魏、后周复名为平原郡,隋初废平原郡,置德州,炀帝又复名为平原郡。唐朝再置德州,其后或为平原郡。管辖地区即现在山东省德州市陵县。
东晋置:
东晋永和七年(351)置,治龙乡县((今广东罗定市罗镜、太平一带)。领龙乡县、平原县。属广州。梁天监六年(507) 领龙乡县、永业县。属泷州。陈废。
南朝宋置:
刘宋武帝于梁邹县旧城(治所在今山东邹平县韩店镇旧口村)侨立平原郡,属侨置冀州。北魏皇兴三年(469年),改平原郡为东平原郡,属齐州。开皇三年(583年) , 东平原郡废除。
朝鲜平原郡:
平原郡(朝鲜语:평원군)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平安南道西部的一个郡,位于首都平壤西北,西临西朝鲜湾。面积451.53平方公里,2008年人口179,492人。下分1邑、2劳动者区、29里。1396年称永宁县(영녕현),1423年称永柔县(영유현),1895年设郡。1914年改称平原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