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郡-庐陵郡
时间:2021-3-12 来源:家谱馆余姓展区
庐陵
庐陵郡是中国汉朝至唐朝的一个郡置,其范围历代均有变化,但核心区域一直在吉泰盆地,大致相当于今吉安市辖境。庐陵郡最早设立于东汉兴平元年(194年),隋唐两代曾有数次改为吉州,又复为庐陵郡。唐乾元元年(758年)再改吉州。此后未再恢复庐陵郡名。
宋置吉州庐陵郡,元为吉州路,明清为吉安府,民国时先后改为庐陵道、江西省第九行政区公署、江西省第三行政区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为吉安专区、井冈山地区、吉安地区、吉安市。
庐阳
庐阳区老城区为合肥旧城区,古为淮夷地,商代称虎方,西周称夷虎,建庐属楚。
春秋战国时期,先属楚,后属吴、属越,再后又属楚。
秦朝属九江郡。
西汉先属九江王国、后属淮南王国、淮南郡;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恢复九江郡,辖合肥等县,合肥县名始见于此时。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置十三州,属扬州九江郡。
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改合肥县为合肥侯国。汉献帝建安五年(200),废合肥侯国,复改为合肥县,扬州治合肥。
三国时,属魏国淮南郡,为扬州治。
西晋属淮南郡。
南朝宋置南豫州,于合肥县地置汝阴县,属南豫州南汝阴郡,为郡治。梁武帝改属汝阴郡,为南豫州治;复又置合州,属合州汝阴郡,为州、郡治。北周宣帝时属北周。
隋文帝开皇元年(581)改汝阴县为合肥县,改合州为庐州,属庐州,为州治;大业初,改庐州为庐江郡,属庐江郡,为郡治。
唐朝改庐江郡为庐州,先后属庐州、淮南道庐州、庐江郡
后梁、后唐时属吴国庐州。后晋、后汉时属南唐庐州。后周时属后周庐州。
北宋先后属淮南道庐州、淮南路庐州、淮南西路庐州,均为州治。
南宋时,庐州寄治巢县,曾为金占领,旋即收复,仍为州治。
元代先后属淮西道庐州路、河南江北行省庐州路。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占庐州,改路为府,先属江淮行省庐州府,后属江浙行省庐州府,为府治。
明朝先属中书省直隶庐州府,后属南京直隶庐州府,均为府治。
清朝属江南省庐州府、江南左右布政使司。清康熙六年(1667),江南左布政使司改为安徽布政使司,安徽正式建省,属安徽省庐州府。
民国元年(1912),庐州府废,直属安徽省。民国3年,全省分为三道,属安庆道。民国17年,废道,直属安徽省。民国21年,置行政督察区,属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改属安徽省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34年,安徽省省会从立煌(今金寨)迁到合肥。
1949年2月,为第一区、第二区。1951年11月在原第一、第二两区基础上成立东市区。1960年6月,东市区更名为南市区,同时成立南市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1963年8月南市区更名为中市区,撤销南市人民公社。2002年3月6日,合肥市实行新的区划建置,中市区更名为庐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