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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氏郡襄阳郡

时间:2021-3-11 来源:家谱馆席姓展区
襄阳郡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名,属于荆州,汉建安十三年(208)始置,治所在襄阳县(今湖北襄阳),隋朝开皇初年废除。

东汉朝建安十三年(戊寅,公元198年)分南郡、南阳两郡各一部份置襄阳郡,治所在襄阳(今湖北襄樊襄城区),其时辖地在今湖北省襄樊市、南漳县、宜城县、当阳县、远安县等一带,治所在襄阳(今湖北襄樊襄城区)。晋朝时期入为荆州治所。南北朝时期梁国置为南雍州,西魏改为襄州。隋朝时期改为襄阳郡。唐朝武德四年(辛巳,公元621年)高宗李渊平定王世充后,改为襄州,因原隋朝旧名而领襄阳、安养、汉南、义清、南漳、常平六县。州置山南道行台,统交、广、安、黄、寿等二百五十七州。唐朝武德五年(壬午,公元622年)撤酂州,以阴城、谷城二县来属于。唐朝武德七年(甲申,公元624年)罢行台为都督府,督襄、邓、唐、均、淅、重七州。唐朝贞观元年(丁亥,公元627年)废重州,以荆山县来属于。唐朝贞观六年(壬辰,公元632年)废都督府。唐朝贞观八年(甲午,公元634年)废鄀州,以率道、乐乡二县来属于。又撤常平入襄阳,撤阴城入谷城,撤南津入义清,撤汉南入率道。唐朝天宝元年(壬午,公元742年)改为襄阳郡。唐朝天宝十四年(乙未,公元755年)置防御使。唐朝乾元元年(甲午,公元874年)复为襄州。唐朝上元二年(乙亥,公元675年)置襄州节度使,领襄、邓、均、房、金、商等州,自后为山南东道节度使治所;辖领襄阳、邓城、谷城、义清、南漳、乐乡诸县。以后襄阳为历朝郡、州、道、府之治所。

历史沿革  

编辑 周时为邓、卢、罗、鄢、谷等诸侯封地,后归于楚。

秦时分属南郡、南阳郡、汉中郡。西汉初置襄阳县,以县治位于襄水之阳而得名,辖汉水以南、中庐县以东、以北的地区。 在今襄阳古城西北筑襄阳城,襄阳开始建城设治。约东汉桓帝时樊城建城,城址现已淹没汉水中。东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荆州牧刘表将治所由武陵汉寿(今湖南常德)迁至襄阳。[2]  。

西晋时,仍属荆州襄阳郡,东晋于襄阳侨置雍州,齐、梁沿习。西魏改雍州为襄州,襄阳郡属之。北周仍为襄州襄阳郡。隋初废郡存州,后复改襄州为襄阳郡。

唐时襄阳为山南东道治所,辖襄州。宋初为襄州,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升州为府。元时为河南省襄阳路。明代为湖广行省襄阳府。清代为湖北省襄阳府。民国初年为襄阳道,

1932年为湖北省第八区(1935年改为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8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襄樊战役,于16日攻克襄阳。1949年7月成立湖北省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1950年5月,析襄阳县襄阳城、樊城两镇组建襄樊市,隶属襄阳专区。专员公署驻襄阳城,襄阳县政府、襄樊市政府驻樊城。

1979年6月襄樊市升格为省辖市,1983年10月襄阳地区与襄樊市合并成立新的襄樊市,市政府驻襄阳城,实行市管县体制。1996年襄阳县人民政府迁出樊城市区,驻在樊城东北另建的新襄阳城。2010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湖北省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原襄樊市襄阳区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

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保护遗存的主要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延续古城的风貌特色,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古城保护建设之路。

规划原则:

1.系统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分为重点文物保护、特定历史地段保护和整体环境保护;

2.挖掘传统文化,弘扬名城特色,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使名城更具吸引力;

3.文物古迹与风景名胜保护并重,丰富城市景观,合理组织旅游网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内容包括:规定文物保护范围,保持外部形式的历史原貌,协调周围环境;进行必要的史迹复建工程,增强名城历史文化氛围;保护修缮荆州北街、陈老巷等传统街区,划定建设控制区,与历史传统建筑相结合,构成襄阳名城传统风貌的内涵;强调襄阳古城整体风貌的保护,突出古城中心,明确轴线关系,整治古城环境,严格控制古城的轮廓线,强化传统风貌;做好以樊城商业会馆为代表的传统街区规划,体现"南城北市"的古城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