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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郡彭泽县

时间:2021-2-05 来源:家谱馆雷姓展区
彭泽县隶属江西省九江市,位于江西省最北部,长江中下游,九江市东北角上,北濒长江,县境东邻安徽东至县,南与鄱阳、都昌毗邻,西连湖口县,北与安徽宿松、望江隔江相望,素有“七省扼塞”、“赣北大门”之称。[1]  

彭泽是一个濒临长江的千年古县,具有中国第一溶洞奇观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龙宫洞景区,位于庐山之东的乌龙山麓,集“山、水、洞、佛教”于一体,是江南著名的旅游胜地。

彭泽县有中国唯一野生梅花鹿南方亚种自然保护区,面积达550万亩。

建制沿革编辑

先秦

彭泽在石器时代即有人类生息繁衍,彭泽之名,因鄱阳湖而来。

夏商周秦诸代,将彭蠡泽周边地区,统称为彭蠡。

秦汉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彭泽地域属九江郡。

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改秦所设的九江郡为淮南国,彭泽建县自此始开始。

三国时,彭泽的南境入吴属彭泽郡。

惠帝永兴元年(304年),分庐江、武昌二郡之一部,立寻阳郡,共领三县,原属豫章郡之彭泽,此时即划入寻阳郡。同年,又析彭泽地之一部,置上甲县,与彭泽同属寻阳郡。

东晋安帝义熙八年(412年)又废上甲县,复入彭泽。

南朝

宋、齐两代,彭泽仍属江州郡。

隋唐

隋文帝统一南北朝后,开皇九年(589年),废除梁、陈二代所设的郡县,撤除晋阳、和城、天水、彭泽四县,合为龙城县。至开皇十八年,又废龙城县,复改名为彭泽县,仍属江州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江州郡改为九江郡,彭泽属之。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置江州,领湓城、浔阳(唐以后改寻阳为浔阳)、彭泽三县。武德八年(625年)废浩州,撤销乐城县复并入彭泽,与都昌县同属江州管辖。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江南道为江南西道,置西道观察使,辖洪、饶、虔、吉、江、袁、信、抚八州,相当于今天江西省全境,其中江州辖浔阳、彭泽、都昌三县。

五代

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彭泽属江州奉化军。

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年),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和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彭泽均属浔阳郡改名定江军。

建炎三年(1129年),合江州、池州、饶州、信州为江州路,彭泽隶属江州路。

世祖至元二十二年江西行省,江州路管五县,彭泽为其一。

明清

太祖洪武九年(1376),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辖十三府,江州路改为九江府,领五县,彭泽属九江府。

清代沿袭明制,彭泽仍属九江府。

民国

三年,江西全省划分豫章、浔阳、庐陵、赣南四道,分领八十一县,其中浔阳道辖二十县,彭泽为其一。

二十一年,全省分为十三个行政区,区设行政长官,分领八十二县,彭泽属第三行政区(治设瑞昌)所辖七县之一。

二十五年,全省十三个行政区缩并为八个,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分辖八十三县,彭泽为第五行政区(治设浮梁)所辖十二县之一。

三十一至三十六年,全省设九个行政区,彭泽仍隶属于第五行政区,直至解放。

三十八年四月(1949年4月22日)彭泽解放,隶属赣东北行政区鄱阳专区。同年九月,鄱阳专区撤销,改属九江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72年2月改属九江地区。

1983年冬,撤地设市,由市管县,彭泽隶属九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