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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卓枫

时间:2021-3-13 来源:家谱馆卓姓展区
简要介绍:卓枫原名卓之友,1965年安徽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江西老革命根据地工作,历任中共江西省上饶地委组织部、乐平县公安局、上饶地区公安处、江西省公安厅工作,先后担任公安处副处长、地委“两案”(审查林彪、“四人帮”)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省公安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兼任江西省武警消防总队党委书记。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局长。1992年调到公安部任刑事侦察局任局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禁毒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被授予一级警监警衔,1997年3月任公安部边防局任政治委员,1997年7月被授予武警少将警衔。生平:

卓枫同志,男,汉族,1940年6月11日出生于安徽灵璧。196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政治系,在广泛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深入农村,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积累了实践经验。8月参加工作,任江西上饶地区党委组织部干事;1968年3月,任江西乐平县公安局干事,立足基层,研学公安业务工作技能,奠定了扎实的公安工作基础;1971年11月,任乐平县塔前公社办公室副主任,带领人民群众大抓生产建设;1972年3月,调回上饶地区行署公安处工作,历任干事、副处长、党委委员、纪检委委员;1983年3月,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4月任党组成员;1991年12月,任党组副书记。1992年6月,任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局长,1993年被授予一级警监警衔。1997年3月,卓枫同志任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政治委员,7月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武警少将警衔;1998年9月,任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正军职调研员。2000年9月卓枫同志退休后,虽已花甲之年,仍老骥伏枥,一如既往地关心党的建设,关注公安工作和公安边防事业,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工作:

在任时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在重大政治运动和事件面前,卓枫同志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正气凛然,刚直不阿,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他致力于研究公安刑侦业务前沿领域的重大课题,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力主改革创新,推动刑侦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构筑建立了公安刑侦工作大格局。他先后亲自指挥和参与破获了中国农业银行河北衡水中心支行百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诈骗案、李沛瑶被害案、北京抢劫运钞车案、常本宽献宝案和周叶假专员案、刘和平假书记案以及大连北方公司走私枪支案等一批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任国家禁毒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禁毒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致力于开展禁毒工作,亲自组织、协调侦破了云南、北京等地多起跨国跨境贩毒大案,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还组织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中华之剑》专题片,对提高民众禁毒意识、发动禁毒“人民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

任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正军职调研员。他经常赴边陲、查海防、下哨所,为公安边防部队的职能定位、落实编制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加强了部队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公安边防部队强建设、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他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在香港回归等重特大安保工作、中朝、中缅边境维稳、新疆“2·5打砸抢”事件以及反偷渡、缉私缉枪缉毒等事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大事件中,组织领导公安边防部队官兵打赢了一个又一个大仗硬仗,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堡垒难关,为维护国家边境安全、确保部队稳定作出了尤为突出的贡献。在公安边防部队全面建设上,他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殚精竭虑,鞠躬尽瘁,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