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扩权县(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中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员会2009年第14次会议研究决定,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宋光齐 党委书记、厅长。主持厅党委、厅行政全面工作。
刘永湘 党委委员、副厅长。协助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厅日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财务管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分管厅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处、耕地保护处、建设用地管理处。联系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土地学会。
张 玲 党委委员、副厅长。负责地籍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地籍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执法监察局。联系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王 平 党委委员、副厅长。负责政策法规、地质环境和地质勘查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地质环境处、地质勘查处。联系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厅信息中心、省地质学会、省矿业协会、省国土经济研究会、省地质灾害研究会。
毕 胜 党委委员、副厅长。负责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信访处。联系省国土资源资料馆、省矿产储量评审中心、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周建春 党委委员、副厅长。负责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对外合作与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分管综合规划处、对外合作与科技教育处。协助刘永湘同志管理耕地保护处、建设用地管理处。联系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隆爱军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厅直属机关党委。
李学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审计处)。
孟 军 党委委员、巡视员。负责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分管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协助管理其它方面工作。联系厅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