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耿伯钊(1883—1957),字觐文,湖北安陆人;生于一书香门第,1898年中秀才;后考入武昌经心书院;1903年乡试中副榜,任德安府各属同乡会文书,并参与主持武昌花园山所设秘密机关,是年应邀参加筹组华兴会。
1904年自费留学日本,入士官学校骑兵科;次年加入同盟会,组丈夫团,任主席;1908年任南京讲武学堂堂长,北洋督练公所教练处帮办、《北洋军事杂志》总纂、陆军部军事编辑等职,1911年任西军指挥舒兴阿的副官长。
武昌起义后,返京谋划策应,次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军事秘书兼陆军部顾问官。南北议和后任南京留守府参谋长兼第一处处长,后随孙中山至京与袁世凯商议国事。1913年任总司令部参谋长兼兵站总督,参与沪军讨袁。失败后赴日,1916年归国,任职于黎元洪总统府。
1926年后历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高等顾问、湖北省电信监督、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参议、参军处中将参军、鄂豫皖“剿总”党政委员会委员等职。[1]
1948年4月,耿伯钊担任湖北省国民政府委员,与张难先、李书城等辛亥元老于年底发起湖北和平运动;1949年上半年,耿伯钊就和张难先、李书城等9人成立武汉市民临时救济委员会,联名给华中“剿匪”总司令白崇禧写信,要求保全市区水电、防御工程,及有关文化教育、民生日用设备,并保障三镇市民生命财产和青年学生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1957年6月,耿伯钊同新华社记者进行了两次谈话,谈话全文刊登于新华社内参;但不久即被打成“右派”分子,后不甘受辱,自尽身亡。
辛亥革命军事领袖黄兴曾赠诗耿伯钊:长剑倚天外,匹马定中原。
去世经过
1957年6月初,“反右”鸣放期间,他和当时新华社记者曲一凡有两次谈话,前后共6小时,谈话后被曲一凡整理出来,全文发表在新华社的《内部参考》上。
耿伯钊在谈话中特别批评了党政不分的问题。他说:“长时期内,以党代政的现象普遍而严重。领导党有责任对国家大事适时提出正确的政策,和检查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但是它不能代替政府发号施令,发号施令是行政部门的事。我们常常看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署名发布某一指示和文件,于是上行下效,就出现了省委与省人委、地委与专署、县委与县人委等一系列的党政联名发号施令的事情。实际上,这样做法必然助长党政不分,其结果则是以党代政,削弱了政府的作用和威信。”
耿伯钊还特别提出了要“加强法制工作”。他认为,开国8年,国家的法制工作搞得很差,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和人民的迫切要求。他说:“宪法有了,但宪法不能代替具体的法律和法规,法律不是几条精神、原则能代替的。现在,除了婚姻法,几乎没有别的成文的法律。民法、刑法是必不可少的,你把旧的否定了,就得拿出新的东西来代替……必须建立法制,使人人都懂得法,树立了守法的观念,就不会盲动而犯法。”耿伯钊还在谈话中提出了要反对“大党主义”,他认为,储安平向毛主席周总理提意见,提得很好,是给新闻界增了光。他认为,毛主席英明伟大,这是有目共睹的。但“如果每个共产党员,个个以领导者自居,以战胜者自居,盛气凌人,忽视民主,人民都受不了的。”
耿伯钊和当时绝大部分民主党派人士一样,对现政权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热诚的建议;但一反右派,也和当时绝大部分民主党派人士一样,首当其冲,遭到批斗,被划为右派分子。接着,还把参事室的所有民革成员如晏道刚等,不管他们有没言论,都一网打尽,统统划成右派。
耿伯钊被打成右派头子后,承受着狂风暴雨的斗争,大会小会报纸,批他是“向共产党进攻的急先锋”、“漏网大地主”、“老奸巨猾”、“向党放毒箭”……
他万分冤屈,向中央统战部、毛泽东、周恩来写了一封又一封信申诉信,都石沉大海,不见回音,他只得向在北京的老友李书城写了一封信,诉说心中的冤和苦,说自已从来不曾反对过共产党,自已的弟弟是共产党员被国民党杀害,刚刚(1957年5月)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就在他翘首盼望李书城回信的时候,湖北省参事室潘哲夫副主任来到他家,严厉地训斥了他和他夫人刘瑛,耿伯钊最终在悲愤中自杀身亡——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受到毁灭性的摧残。